10 月 27 日,经过一个星期身心俱疲的治疗,我们去复诊。医生看了看,说伤口还是在,然后给了我三个方案:
1. 手术治疗:费用最高,而且不保证会成功。
2. 直接摘除:最快结束它的不适,但外观上最难接受。
3. 继续治疗:继续滴眼药水,可能会拖很久,对彼此都是折磨;如果失败,最后还是得摘除。
“希望你能尽快决定,好安排后续的规划。”
那个瞬间的绝望,并不是有人要死掉那么夸张,
而是你突然意识到:
别人的痛苦要怎么分配、要哪一种痛、要痛多久,
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,都由你来决定、由你来承担。
而不管你选了哪一个,你都知道自己得背着那个后果,
背很久很久。
最后我跟医生说:“那就帮我安排摘除手术吧。”
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。
回到家后,我真的忍不住大哭。
我不知道是做出这个决定让我觉得对不起它,
还是觉得身为主人的我害了它,它一定对我很失望。